近期,市医保局依法对杨悦、张莹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杨悦、张莹在一案件中存在骗取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的违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市医保局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沧医保处字〔2024〕第001号),并处行政罚款。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