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沧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解除3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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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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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沧州市新华区南大街办事处欣欣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
沧州市新华区欣欣家园B座6号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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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沧州市运河区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光明街2号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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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沧州市新华区鸿安诊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大道泰和世家南区院内底商106铺 |
解除 |
参保人员在上述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和异地就医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