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参保数据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为规范企业职工参保管理,精准整改企业未依法全员参保问题,现就组织企业开展参保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企业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用工、个税申报及职工医保参保数据,重点核查国有大型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上市公司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的参保底数,逐项排查参保数据差异的成因,切实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二、规范报送自查材料
请各单位使用《企业职工医保参保情况反馈表》填报自查结果(反馈表模板见附件),按照反馈表要求准备配套佐证材料,将填写完成的表格与全部佐证材料压缩后,统一发送至医保局指定邮箱ybj2022316@163.com。
三、报送及整改时限
1.自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8月14日,逾期未报送将予以重点核查。
2.自查发现存在未依法全员参保的企业,须于8月21日前完成全员参保整改,做到应保尽保。
四、工作提示
企业参保存在未依法为全部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登记,且接到自查通知后逾期未报送的,将被列为重点稽核对象,并视情开展实地核查。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完成自查报送与问题整改,避免引发相关舆情风险。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