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沧州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解除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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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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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沧州光周中医门诊部 |
沧州市运河区华西新区B区10号 |
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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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黄窑村卫生室 |
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黄窑村288号 |
解除 |
参保人员在上述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监控稽核和异地就医中心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