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二条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本级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的待遇调整、待遇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离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和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登记、医疗保障待遇调整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医保基金征缴计划和参保扩面计划;承担市本级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转移接续、退保等工作;承担市本级现金医疗费审核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职工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审核认定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医疗保障对象和重点群体的医保服务协调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