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和招标采购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二条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和招标采购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市本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预算、决算管理办法;承担市本级医保基金财务管理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医保基金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基金归集、调增和运行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市级管理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异地就医资金的结算、清算、拨付和财务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医保基金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医药费支付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