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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布沧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在沧州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lbzj.cangzhou.gov.cn/ylbz/index.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公布并提供电子版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66号,联系电话:0317-2020029)。

一、总体情况

在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开办有力指导下,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办、省办、市公开办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我市医疗保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通过官方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积极发布信息,公开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按照要求时限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公开文件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本部门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84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医保政策医保基金监管医药服务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更新公开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公开目录。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通过及时发布相关权威信息,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积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办主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了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极大地提高了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原因造成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沧州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根据市公开办具体通知要求,对照2023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对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加大对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等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市政府办做好网站系统管理工作,做好网站信息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加强栏目维护,密切关注、及时发现网站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第一时间做好整改,确保网站的良好运行。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五)监督保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增设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集中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切实提高各联系人业务能力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件数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件数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接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形式还需要丰富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细化程度、便民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好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宣传医疗保障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绩,不断推进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