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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医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4   来源:

据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关于评选表彰河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冀人社函〔2025〕106号)要求,经省人社厅、省医保局初审,确定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如下:

  一、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和招标采购中心

2、沧州市运河区医疗保障局

3、沧州市献县医疗保障局

4、沧州市东光县医疗保障局

5、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医疗保障系统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胡敏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总会计师  

2、孙德成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3、刘春明任丘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    

4、于立峰肃宁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监管中心主任   

5、刘国晓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监察科科长

6、王彦沧州市新华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科员 专技十级

7、王芳沧州市中心医院医保科主任

8、张璐沧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副主任   

9、肖立新沧州阳光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114 日至2026120 日(满5个工作日)。对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推荐对象有异议的,以电话等形式向市局反映。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市医保局人事 0317—202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