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规定,沧州市运河区第一医院经过资料审核和考察评估,综合评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在公示期间接受各界的举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
举报电话:0317-3206535
特此公示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